设立会计师事务所 全国

2024-11-17 07:00 223.70.213.94 1次
发布企业
畅鸿(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2
主体名称:
畅鸿(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12MA02MGQ75D
报价
人民币¥10000.00元每件
资质
齐全
办理流程
专业 迅速 可靠
公司名称
畅鸿企业
关键词
会计师事务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探矿权采矿权评估
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
联系电话
13693517539
手机
13693517539
经理
张经理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3693517539

产品详细介绍

一、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条件


1.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执业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2名以上合伙人且合伙人均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条件

(2)书面合伙协议;

(3)有经营场所

2.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执业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5名以上由注册会计师担任的合伙人,且合伙人均符合规定的条件,

(2)6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

(3)书面合伙协议;

(4)有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财政部依授权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执业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5名以上股东,且股东均符合规定的条件;

(2)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二、书面申请和准备申请材料

1、申请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发起人向财政部门递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1)事务所章程(草案);

(2)发起人简历、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所在事务所出具的工作鉴定(3)出资人简历、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所在事务所出具的工作鉴定(4)出资人协议书;

(5)拟任主任会计师人选的有关资料;

(6)出资证明;

(6)出资证明;

(7)其他注册会计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所在事务所出具的工作鉴定

(8)其他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

(9)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草案);

(10)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11)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事务所章程(草案)、出资人协议书应当经过公证。

2、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合伙发起人向财政部门递交申请书并附送下列文件!

(1)合伙人协议书;

(2)各合伙人姓名、简历、住址、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及从事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业务时间、有关业绩及职业道德的证明

(3)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章程;

(4)合伙人出资和个人财产的有效证明;

(5)其他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姓名、简历、住址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年检记录以及助理人员有关情况的说明

(6)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使用的证明;

(7)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受理

1、财政局会计处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并制发相关文书;

3、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即时受理并出具相关文书。



四、审查和决定

1、审查标准:是否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的通知财会协字(198)5号(重点审查第五、六、七、八、十条)、关于印发《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事批试行办法》的通知(93)财会协字第10号

(重点审查第四、五、七、八、十条)

2、审查依据: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的通知财会协字(198)5号(重点审查第五、六、七、八、十条)、关于印发《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的通知(93)财会协字第10号(重

点审查第四、五、七、八、十条)。

3、审查时限:30个工作日

4、结论及送达: 审批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决定。

(1)审批机关作出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决定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并向申请人颁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中应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如果符合申请条件,进行书面申请,提交相应的材料,就可以进行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了如果申请的条件不符合,材料不齐全,

畅鸿企业代办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业务,一对一贴心服务,信誉保证,价格实惠。

关于畅鸿(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21年05月28日
法定代表人胡有凯
注册资本500
主营产品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新设立,迁移,转让,建筑资质新办转让,验资 亮资 资金证明 美化报表,公司注册,工商注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业设计服务;销售代理;广告发布;商标代理;版权代理;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畅鸿(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工商注册登记的机构,为有意成立新公司的客户提供工商税务服务。公司位于首都CBD核心区域。主要业务办理全国许可证、新设立、收购注、增资、变更、转让,疑难股权变更;专业办理疑难及资质许可批文,商标注册、;工商年检,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解决工商税务疑难杂症相关业务。 ...
公司新闻
  • 承接工程亮资验资
    全国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转让注册代办,我们还可协助您完成外迁、年检、换... 2024-11-15
  • 代办公司证明企业流水
    全国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转让注册代办,我们还可协助您完成外迁、年检、换... 2024-11-15
  • 四六合一增量贸易服务
    全国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转让注册代办,我们还可协助您完成外迁、年检、换... 2024-11-15
  • 代理记账税务工商服务
    全国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转让注册代办,我们还可协助您完成外迁、年检、换... 2024-11-15
  • 增资验资摆账资金证明
    全国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转让注册代办,我们还可协助您完成外迁、年检、换... 2024-11-15
我们的其他产品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畅鸿(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自行发布,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