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有什么不同

更新:2024-05-21 08:00 发布者IP:111.198.242.226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中科国诚(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1
主体名称:
中科国诚(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12MAC5T5H384
报价
请来电询价
所在地
北京市顺义区军营街16号院1号楼6层607
联系电话
69542593
全国服务热线
13301268348
联系人
肖静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一人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2、承担责任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对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人有限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缴纳税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一人有限公司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又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4、出资金额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出资金额限制,一人有限公司出资金额Zui低为十万元;

5、转投资不同。一个自然人股东的一人有限公司对外进行投资时,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在转投资方面则完全没有限制,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个人完全可以通过受让股份或购买股票的方式成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投资人是中国公民。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人只能是自然人,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企业的名称应当真实地表现企业的组织形式特征,并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应当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4、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即要有与其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关于从业人员的人数,法律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由企业视情况而定。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工商服务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有什么不同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中科国诚(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01年03月01日
法定代表人张新斌
注册资本100
主营产品研究院注册,研究院收购,研究院转让,技术研究中心注册,代理记账,国家局核名,书画院注册,教育科技院注册,中医院注册,艺术院注册,艺术馆注册
经营范围公司注册,研究院注册,研究院收购,研究院转让,技术研究中心注册,代理记账,国家局核名,书画院注册,教育科技院注册,中医院注册,艺术院注册,艺术馆注册,培训公司转让
公司简介我公司是一家专业的企业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公司注册/变更/收购/转让/注销,国家局核名,无区域公司注册,中医院注册/转让,书画院注册,书画院转让,文化艺术院注册,文化艺术院转让,文化艺术馆注册,文化艺术馆转让,文化院注册,文化院转让,国学文化院注册,国学文化院转让,教育科技院注册,教育科技院转让,中医研究院注册,中医研究院转让,医学研究院注册,医学研究院转让,中医医学研究院注册,中医医学研究院转让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